Wednesday, July 27, 2005

隨遇而安

事, 可避免的盡力遠離; 不可避免的便必須明瞭局勢, 不然迷惑只會引致失敗的結局. 鬥爭, 可和平解決的盡力調解; 不可和平解決的便一定要成為勝利一方, 否則敗者只有昏暗的下場.

在一片混亂的辦公室中, 看著勝利者緊握雙拳對天的輝煌, 又看著失敗者緊抱所有物離開的無奈...

1 Comments:

At August 23, 2005, Blogger 2046 said...

殘酷冰冷的文明社會, 血腥得不見血, 人類啊人類..

p.s. 被你的自我介紹吸引住, 「志願成為魔鬼」﹑「目標成為神」, 所以停留下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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